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无
二、项目名称: 繁峙县"红韵蔬乡”定制农业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2、地址:繁峙县东城街11号
五、基本情况
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警告。
七、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繁峙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