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安大队接到某个体工商户报案称,有网民通过网络平台编造散布谣言,对该个体户的声誉和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接报后,网安大队迅速展开调查,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并落实其相关违法事实。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男,34岁,霍州市人)对其因曾经和报案人有过节,遂编造虚假信息,通过网络平台抹黑、诋毁该个体经营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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