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哲斌)近日,一男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转账,尧都区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11月7日,段店派出所根据电诈中心推送的“断卡”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发现辖区王某(男,22岁,尧都区人)有涉案嫌疑,遂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问询。经查:2023年9月,王某将自己银行卡出借他人转账,获利1000元,银行卡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案资金流水70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因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已被尧都区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两卡”犯罪则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提醒要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因此而触犯法律,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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