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婷)2023年2月10日16时左右,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克城中队民警在328省道45公里处路查路检,在对一辆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付某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处以罚款200元、违法记分3分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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