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警种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飘字、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车身条幅、警车喇叭、农村广播、LED屏、民警在村(社区)微信群提示、民警入户、以案说法、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对于违反“五禁”规定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查处,重点查处销售烟花爆竹、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多次燃放等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31日,民警在某小区外围将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女,32岁,侯马市人)查获,当场缴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5箱,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023年1月3日,民警在某库房内将存储并销售烟花爆竹的董某(男,40岁,侯马市人)查获,当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共计55箱,董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2023年1月5日,民警在某购物广场外围将销售烟花爆竹的卫某(女,37岁,侯马市人)查获,当场收缴烟花爆竹11类,共计85盒,卫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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