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郝华斌)
众所周知
交警蜀黍查酒驾从不含糊
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
天天查、夜夜查
从不缺席
“醉猫”请注意!
心存侥幸“驶”不得!
2022年11月21日晚15时03分,陈某平驾驶车牌号为晋LBxxxC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玉霍线时,被正在进行冬季整治统一行动的霍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下,看男子神色慌张、身上还散发着酒味,且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证。经执勤民警上网查询比对后发现,驾驶人陈某平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8.9mg/100ml,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依法将其带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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