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婷)2022年10月12日20时49分左右,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乔家湾中队在乔家湾村路段路查路检,在对一辆晋 LF312M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孙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立即对孙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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