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婷)2022年10月12日00时14分左右,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乔家湾中队在棚子底村路段路查路检,在对一辆三轮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立即对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交管系统查询,赵某某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3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022年10月12日00时14分左右,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乔家湾中队在棚子底村路段路查路检,在对一辆三轮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赵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立即对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交管系统查询,赵某某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3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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