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冯某燕来永和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在家中操作手机刷单APP时被诈骗,损失金额为116612元。接到报警后,永和县公安局民警第一时间采取止付冻结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出一级卡主胡某辉、杨某,并对两人进行上网追逃。
7月28日,办案民警远赴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将胡某辉(男,26岁,系湖北省利川市人)抓获。经查:胡某辉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对象实施网络犯罪资金结算,涉案资金达290万元,胡某辉非法获利3900元。
同日,办案民警在浙江省杭州市将涉嫌帮信罪的杨某(男,38岁,系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抓获。经查,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帮助,导致多名受害人受骗后将钱转入其名下银行账户中,杨某非法获利84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辉、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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