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田哲斌)7月6日晚,尧都区公安局段店派出所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夜查中,民警巡逻至108国道临钢二区门口时,发现路边停放一辆白色电动车,现场走访未发现车主,随后将电动车存放临钢二区物业,帮助寻找车主。
7月9日,男子陈某到段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酒后把电动车丢失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值班民警经过核对电动车相关手续,发现他的电动车与夜巡时路边的电动车特征相似,随后,民警带陈某到临钢二区物业进一步核对,确认后将电动车予以归还。
原来,当晚陈某在临钢二区附近与朋友聚餐,酒后忘记了电动车存放地点,于是来到派出所求助。民警对陈某进行了批评:饮酒要适量,酒后不能驾驶车辆,要将车辆存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财物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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