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薛苏俊)
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作业现场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
极易引燃可燃物
造成火灾事故
4月20日,洪洞警方依法查处一起
2022年4月20日,洪洞县公安局甘亭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电焊工因过失引起火灾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张某晋。
经调查,4月4日,违法行为人张某晋在甘亭镇某厂区内电焊作业时不慎将火星掉落至外保温层等可燃物品上,从而引起火灾,引起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甘亭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晋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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