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清海)疫情当前,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主动服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对干扰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月12日,侯马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私自外出案件。
2022年4月12日9时许,侯马市某村村民李某某、曾某夫妻两人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购买火车票准备返回务工地长沙,其行为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侯马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出动,在高铁站候车室将李某某、曾某二人拦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李某某、曾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涉嫌违法,侯马市公安局凤城派出所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责编:李鹏 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