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极其不负责任
2022年2月27日,洪洞县公安局大槐树派出所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私自离开隔离点的案件, 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经查,2022年2月25日,违法行为人刘某(男,36岁,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人)从柳林县来到洪洞,因健康码显示为黄码被送往县人医院进行隔离及核酸检测,凌晨五时许,刘某故意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趁工作人员不备,私自从隔离点翻窗外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2月27日大槐树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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