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12月5日
下一步,洪洞县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源头整治,不断将“平安洪洞”冬季会战行动向纵深推进,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021年12月3日,万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将正在赌博中的郭某花,郭某武,郭某列当场抓获。目前已对三人依法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4日,广胜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李某、杨某、刘某、王某等三十二人正在赌博,目前已将三十二人带至办案区接受询问。
2021年12月4日, 环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高某违规使用明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高某依法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
2021年12月4日,曲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郝某,郭某二人正在焚烧杂物,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将燃烧的杂物扑灭,并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2021年12月5,赵城派出所民警在配合镇政府禁烧禁燃工作中发现,赵城镇圪塔村刘某娥在牌楼北附近燃烧杂物,赵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制止,将燃烧的杂物扑灭,并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的行政警告的处罚。
2021年12月2日, 环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郝某违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郝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4日,淹底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薛某违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薛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故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电话:0357-5550110(扫黑办)
0357-6250110(指挥中心)
110(指挥中心)
责编:李鹏 景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