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城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野外违规使用明火案件
2021年10月26日,赵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李某违规使用明火在路旁焚烧杂物,造成火灾隐患,赵城派出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警告处罚。
堤村派出所依法查处两起焚烧秸秆案件
2021年10月26日,堤村派出所民警在堤村乡好义村宣传禁止焚烧秸秆、农作物废弃物料时,将焚烧玉米秸秆的王某红,张某虎现场抓获,并依法对王某红,张某虎分别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秋季天气干燥风大,野外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且造成环境污染,针对在野外焚烧秸秆垃圾的违法行为,洪洞公安将依法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对于屡禁不止,野外焚烧秸秆垃圾者,一律依法严厉处罚,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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